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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妈妈的衣着,还和以前一样。我告诉妈妈我把父亲的骨灰撒入大海,她平静地说:”这样也好。”夜深了,我躺在床上,妈妈就坐在我身边,给我讲故事,一下下抚摸着我的头,直到我睡着。以后,我们母女相依为命,也可以生活下去。我错了。当我醒过来时,发现家中的一切都不见了,所有的家俱、电器、日用品,统统不翼而飞,整座房子,真正空空如洗,只余我睡觉的小床。母亲不见了。为什么?为什么一定要是她,亲手打碎我的希望。在王大夫的安排下,我进了孤儿院。我这才发现,旁人口中的豆蔻年华之于我,正是不尴不尬,不是小到让人觉得乖巧灵俐,也不是大到可以独立思考。没有人会想领养这样年纪的我。但是在这里,总归有地方吃同住。我在孤儿院里,渡过了两年平静的生活。王大夫起初,会定期来探望我,这让其他一些从来没有人来探望的孩子们羡慕。但是后来,他调到其他城市的医院去工作了,再也没有来过。我已经打算好了,在这里,学点知识,然后再学门手艺,比如说裁剪、园艺,或是美发等等,就靠着这一门手艺,应该可以找的到饭吃。我自以为已经很懂得为自己打算,虽然在别人看来,我的主意总是有些幼稚。我不是有天份的那种人,也不勤奋。我为此而汗颜,但是又无法改变本性。谋得一技好傍身,我总记得这句话,所以,还是努力打算着自己的将来。怎耐计划没有变化快。那是仲夏的一天,中午在太阳下呆久了,傍晚时分,我头疼,有点中暑。多喝了些凉水,我还是睡下了,却总是睡不实。也不知睡了多久,我醒了,看见窗外,一弯淡淡的月。耳边,似乎有什么声音,呜呜咽咽地,听不真切,有点恐怖。我看看周围的女孩子们,各自在小小的床上,都睡的很熟。又等了一会,声音消失了,我又躺下来。不知过了多久,我又听到了咽咽之声。我壮着胆子爬下床,赤脚站在地上,竖着耳朵听了一下,声音自走廊那端顺风传来,真的并不大,不仔细听绝对听不清,怪不得大家都只睡着。我想过去看看,老鼠我不怕,若是其他小动物,那更好,我们自可多个宠物,院长是修女,不会反对,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些高兴。如果是其他的什么,我就大叫,我相信一定可以吓住对方同时唤醒同伴。轻轻地,一点一点地,我走出门,顺着走廊,一直走到一扇门前。门缝中微微透出灯光。我下意识地贴着缝隙看进去。我看到了从来没有看到过的最丑恶最凶残的一幕。爱咪,和我同院的一个混血儿孤女,长的似芭比娃娃般漂亮的小女孩,比我还要小,正被院里的一位老师,压在地板上,那平日里看起来斯文亲切的师长,此时就如同凶残地野兽一般,而爱咪,是它爪下血肉模糊的小动物。我一动也不能动,全身血液冰凉。也不知站了多久,我双脚发麻。终于,我如来时一般,轻轻地,一点一点地,挪回到房间里。第二天,我独自藏在一边,专心的思考了很久。怎么办?揭发他?是,可以,但是有没有人信?如果有人信,后果如何呢?他会受到治裁?不一定呢。谁会相信我的话。看情形,这不是一天两天了,即然可以持续这样久,一定有它的方法,我,到底有没有力量?我看着自己细瘦的手臂,有一种沉沉的无力感。一直一直,我潜意识里,都觉自己无能至极,不论多有成绩,都自觉自己是无能之徒。怎么办?我想来想去,只有一个”逃”字。在我有心的计划下,一周之后,我逃离了这里。在大街上无目的地逛了一天,我想到了真切的问题:去哪里。肚子饿的感觉最真实具体。夜深了,我仍在街上游荡。没什么人注意我,真的。我纤瘦,且貌不出众,看在别人眼里充其量只不过是个路人甲,所以。在一所高大、彩灯闪烁的建筑前,我停留不走,因为整条街只得这里亮着灯,有点光亮,总比黑暗要好。独自正踌躇间,我不经意撞到了一个人。“对不起。”我急忙说。抬起头来,我发现自己撞到的,是一个女人。眼前的女子,高挑身材,宽肩细腰长腿,身段不知多好看,一头齐耳的短发,穿红色的长晚装裙,脸上的化妆很精致,益发显得美丽动人,特别吸引我的是,那女子左眼角下有一粒血红色的痣,似一滴泪,似坠非坠。道过歉,我闪身想走。“等等,”女子唤住我,上下打量我。“你在这儿干什么?”“没干什么,随便走走。”“随便走走就走到这里来了,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么?”我正想说不知道,突然肚子不争气地咕噜咕噜叫了起来,声音很大,把我和她都搞愣了。然后,她哈哈大笑。我大窘。笑完,她问我:”你是不是没地方去了?”我点点头。“跟我走,敢吗?”我看着她,黑夜里,仍能看到她的眼瞳,黑的发蓝,好美。我点点头,她拉着我的手,走进了那栋大厦。她的手,很温暖,并不柔软,给我一种很坚强的感觉。我这才知道,这里,是香岛市最大的夜总会----天空城。这个收留了我的女子,名叫朱雀。☆、无后来,朱雀偶尔开玩笑时,会说:”玉梨,你知道吗?你可是我捡回来的呢。”我总是点头说知道,一面依偎过去,把脸贴在朱雀的手臂上。朱雀收留了我。朱雀是这天空城的舞女,陪客人跳舞吃饭,当然,并不仅止于此。如今市面仍未复苏,所以,夜总会的生意连带受到影响,舞厅的领班反对朱雀收留我,而且,十五岁的我,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真正尴尬。朱雀硬是把我留了下来,”她又不要工钱,不过是给口饭吃,她能吃多少,你还怕她吃穷你不成。住是和我住,也不占了你睡觉的地方,干什么这么不依不饶。”于是,我留了下来,在舞厅里打杂。我长的不美,我庆幸这一点。舞厅里最不缺的,就是花容月貌的可人儿,并没有贪婪的目光注视我。我过的平静自在。朱雀把我当小妹看待,并无半点轻视,有什么都分给我,她总说我们有缘。是,我们真的有缘。慢慢地,我把我的故事告诉她。她总是燃一只烟,静静地听,听完,摸摸我的头。她什么也不说,但是我知道她明白我。同样,我也明白她。迎来送往的生涯,她的日子亦血泪斑斑。每当看着她一脸媚笑地陪人跳舞,我总觉得特别的伤感。这样的生涯中,朱雀最开心的,就是青龙来探望她。第一次见到青龙,我很吃了一惊。我知道朱雀的身边一定是有个人的,我也曾想像过那人会是什么模样,但是真的当朱雀把青龙介绍给我,我很惊讶。朱雀端的是美人儿,身材高挑,不亚于任何一位杂志封面的模特儿,和她相配的,定也是出类拔萃的人物,可是那个青龙,中等身材,还没有朱雀高,宽宽的额头,方形脸,两撇八字胡,相貌平平,而且气质深沉阴郁,怎么看都怪怪的。初见我,青龙十分客气,”这一定是玉梨小妹。”我看看朱雀,只得挤出笑容向青龙打招呼。事后,我把对青龙的感觉告诉朱雀,”他看起来阴阴的,不像是。。。。”剩下的话我吞下去没有说,怕朱雀生气。朱雀看看我,”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你将来一定会后悔,青龙人长的不帅,但是,他是真正的男子汉,他绝对值得做朋友。”事实证明,朱雀是对的,我一向看不准人。青龙,我的大哥,成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朋友、伙伴,他不知救过我多少次,却从不曾提起,不求回报。朱雀的生活,并不宽裕,完全不像外界人们相像的那样穿金带银,锦衣玉食,而且还得花钱添制舞衣。当然,朱雀并不是天空城最红的,这里此时最红的舞女,整个天空城的招牌,是一个名叫水玲珑的倾国倾城的美貌女子。啊,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温柔如水的女子,她真的是太美太美了,柔情似水,让人无法不心动心醉。我对生活没有太高的要求,有片瓦遮头,已经很满足。和朱雀相依为命的日子,我过的很舒心。朱雀并没有穿高跟鞋的本领,可是又不得不穿,一天下来腰酸背痛,一回到住处,就要我为她按摩。我并不懂按摩,只握住拳头,捶打她的腰背,可是朱雀却十分受用,直说舒服。青龙会时不时地带我们出去吃顿好的,改善一下,若是得了什么好东西,也会马上送来,不论给朱雀什么,也都会有我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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