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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沈隽知道了这是一本书的秘密之后,她就有点不大对劲了,一天比一天更冷,哪怕沈家顺应剧情败落了,她也没有多少情绪波动,至少在原著里主角还是会伤心一下的啊,而且在知道婶婶是刻意养废他之后,愤怒也是有的。但是现在的沈隽,怎么看都是平静得很,反正从她十岁之后,陈玉就看不出她的情绪了。“大小姐,你不会真的喜欢顾清歌吧?”陈玉怀疑地问。沈隽的口吻平静,“怎么会,我八岁那年就知道他会退婚。”这事是陈玉告诉她的,既然知道,傻子才会喜欢他。哪怕这么多年顾清歌真的算得上温柔体贴对她很不错。陈玉对剧情的了解其实很有限,只是对沈隽的后宫还有些了解,譬如未婚夫(未婚妻)退婚后被打脸这种事,男频的书里简直数不胜数,是属于必备打脸剧情之一。听到沈隽不介意,陈玉松了口气,加快脚步跟上她,安慰说,“放心吧,以后你会狠狠地打顾家和顾清歌的脸的。”沈隽淡淡说:“哦。”一点都不像是被安慰到的样子,反而似乎沈隽半点都没将这事儿放在心上。“现在我们去哪儿?”沈家败了,将家产都变卖还了债之后,婶婶非常顺理成章地将沈隽扫地出门,卷起最后一点余财火速飞出国投奔在国外留学的儿子去了。沈隽的祖父已经过世,母族那边离得远,于是在这座城市里,就只剩下她孤零零的一个人,外加一个亦步亦趋跟在她身后的陈玉而已。想到这里,沈隽到底放缓了一些脚步,“你呢,要不要回家去。”陈玉从小在沈家长大,因为他妈妈已经在沈家做帮佣做了二十几年,早前沈隽出生,沈家想给她找个玩伴的时候,陈玉的妈妈迫不及待地将才刚六岁的陈玉送进了沈家。“回去做什么?我家里连我睡的床都没有。”说起这个,陈玉的声音也淡下来。他又不是真正的十几岁少年,或许真正的陈玉还渴望惦念着亲情,他却很记得当年他被送进沈家的时候,其实是比他大三岁的哥哥更适合,毕竟六岁的他还是小了一些,足足比沈隽小上两岁,本来还是懵懂的年纪呢。说是送进沈家“享福”,但跟班下仆哪里是这么好做的,他被沈家的管家叔叔打手心的时候,他哥哥正腻在父母的怀里撒娇。沈家对下还是很不错的,陈玉家里过得比一般小康家庭还宽裕些,足以让他哥哥无忧无虑长大,不说锦衣玉食,却也过的是富养的日子,而自从陈玉踏进沈家的门,他就从没被当成孩子看待。也幸好他不是一个真的孩子。陈玉心想,也怪不得书里的小女佣对男主角那么死心塌地,从小到大,那个对于她来说冰冷严酷的沈家,就只有一个人对她好。他也是这样。只有沈隽,只有她会把他当成一个独立的人,陪伴着他保护他,然后一天天的,他们都长大了。即便沈隽不是主角,他也早就决定要跟着她了。“我不回家去,你去哪儿我也去哪儿。”陈玉说,笑得阳光灿烂。“我可没有工资发给你了。”沈隽认真地说。陈玉一点也不在乎,“说得好像以前沈家给的工资发到我手上了一样。”事实上沈家之前是有一份工资给他,但是他还未成年,一向是直接给到他妈手上的,他连一分钱都没见过,而他那个妈妈更是以“你在大小姐身边哪儿用得上钱”为理由,从来没有给过他钱。为陈家赚了十年钱,陈玉自觉不欠那对父母什么,他们给他一条命,养他到六岁,陈玉这十年没有反抗过他们任何一件事,乖乖做沈隽的小跟班和陈家的透明人,沈家倒了,他们没有提过一句让他回家去。那他又何必回去呢?沈隽笑起来,她很少笑,笑起来却好看到陈玉这个坚定自己“性向”的家伙都心跳加快。有人能够抵御沈隽的这种笑容吗?似乎没有吧。她本来就很美。沈隽是个第一眼美人,而且不只是第一眼,她会让人忍不住看第二眼第三眼,直到再也挪不开视线。在现代这个信息爆炸的社会,电视上都是妆容精致容颜美丽的演员,连长得漂亮的网红也是一抓一把,但是沈隽是不一样的,她哪怕素面朝天,仍然是人群里最显眼的那一个。“那颗丹药真的有用啊。”陈玉羡慕地说。沈隽又笑了,“我这里还有一堆呢,可惜就算是给你,你也没法吸收它。”事实上,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的人,都没有这种资质,地球上几十亿的人类里只有沈隽一个符合“它”的选择标准。修真的标准各本书都有不一样的标准,陈玉知道这只是作者的设定,但是全世界只有主角一个人可以修真者金手指也太大了吧。这也是为什么她手腕上的这东西从她还在她妈肚子里的时候,就已经属于她了。仿佛知道陈玉在想什么,沈隽轻轻叹了口气,“所以我有些不明白。”“不明白什么?”陈玉看向她。沈隽将视线落在自己手腕处的连星胎记上,“不明白你说的那个主角,有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还只是浪荡花丛虚度人生。”陈玉一怔,随即讪讪一笑,人家写的就是都市泡妞种马文啊姐姐。沈隽停下脚步,“反正要放暑假了,陈玉,你陪我去一趟山里吧。”“什么?”陈玉瞪大眼睛,“去山里做什么?”沈隽理所当然地说,“当然要去山里修炼了。”小说电视剧里不都是这么写的,想要修炼就要去山里啊。陈玉:“……”所以,你是完全放弃了原著里攻略一众对象的香艳路线,想要认认真真跑去修真?!“怎么,你不想去?”“不是。”陈玉立刻说,“现在只有一个问题。”“什么问题?”“……现在的山大多被开发成了旅游景区,景区里的住宿,很贵啊!”陈玉不觉得沈隽想要餐风露宿。沈隽一怔,随即烦恼地说,“也是,而且很多景区比城市里人还多。”“呃,是啊。”“那就乡下吧,我记得我们家乡下还有个房子,不知道婶婶有没有把它卖了,乡下的房子应该不值多少钱,而且最早那是太爷爷在住的……不如回乡下去看看吧。”沈隽定下来。陈玉打开身上的钱包看了一眼,“我们只剩下三百块钱了。”沈家没了之后,沈隽的信用卡都被冻结,原本她的银行卡里还是有钱的,结果都被那位好婶婶以还债为由让银行收走了,现在仅剩的三百块还是陈玉辛辛苦苦从沈隽的房间里翻出来的。真是贫穷到山穷水尽了。沈隽歪着头想了想,“这个应该可以卖吧?”她手一翻出现一枚散发着淡淡白色微光的玉牌,就和一般的扑克牌差不多大小,薄薄的一片,因为太薄,看着完全就是透明模样,上面纹刻的图样是血一般的红,十分醒目。玉牌上红芒一闪,化作一枚碧玉扳指。陈玉眼睛一亮,“那肯定可以!”她怎么没想到!沈隽将扳指交给陈玉,脸上有些不舍,“就这一件啊,可没别的能给你。”以前她家境优越,自然也不需要打这些东西的主意。“对了,你都好几天都没抽了吧?”沈隽点点头,“我攒了十天准备一起抽的。”“那现在?”陈玉兴致勃勃地说。“等回家吧。”现在他们能够住的只有仅剩下的一套小房子,还是最早沈隽的妈妈留下来的,沈家的财产能卖的她婶婶早卖得一干二净,恨不得刮一层地皮走,照她的心性,是不可能给沈隽留下一分钱的。有一点沈隽和书里那位纨绔男主角是一样的,虽然她并不花心多情,甚至瞧着对爱情没多大兴趣,但沈隽生活的精细程度,往往令陈玉很有些抓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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