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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的连星匣能抽出一张妖修就好了,说不定能问出什么来。“这个说不定会有办法。”只是现在沈隽也不确定。陈玉想了想,还是忍不住吐槽,“大姐头啊,虽然你现在也没什么不好,不受诱惑好像打副本难度等级都下降了两个档次,但是是不是太不受诱惑了一点?”沈隽瞥了陈玉一眼,明知道这个话题不该和陈玉聊,仍然开口,“也许我是性冷淡吧。”陈玉刚抱着茶杯想喝茶,听到这句话差点把茶都喷出来。“哈哈哈哈哈……这世上所有人性冷淡也不可能是你啊!”沈隽瞪他。陈玉笑得噎住,然后讪讪地说,“事实而已。”“事实就是,现在我对谁都不感兴趣。”沈隽冷冷说。陈玉笑嘻嘻,“因为你还没开窍啊,我觉得你现在就该好好谈一场恋爱,开窍了就不会觉得自己性冷淡了。男人本来就和女人不一样,你不喜欢他们,所以他们再撩拨你,你也不会有很大的反应,这是正常的啦。”虽然这样说着,陈玉其实也不知道是不是正常,讲道理看他讲得这样头头是道,然而两辈子都压根儿没有过那种经验。沈隽却被他忽悠住了,愣了一下说,“是这样吗?”“呃,应该——是吧?”沈隽若有所思。陈玉赶紧在她旁边坐了下来,“怎么,大姐头,你要谈恋爱了吗?选择谁比较好呢,还是池大少爷吧,长得好看有钱脾气还好,重要的是大姐头你不讨厌他……”“没空。”沈隽回答她,“现在还我只想着怎样多挣点钱。”陈玉:“……”白兴奋了。“而且,我说好了寒假里要去看外公,没那心情再想其他事。”沈隽和她的外公,从小到大见过的次数一只手都数的过来,一是因为离得远,二是因为当年沈隽妈妈要嫁给沈隽爸爸,和外公家里闹得很僵,三是……外公家有个十分不靠谱的舅舅。即便如此,对于仅剩下的亲人,沈隽还是挺在乎的。越是失去什么,越是在乎什么。外公对她的关心不是作假,至少比沈家一些落井下石的亲戚要真诚多了。这房子早年外公给了妈妈,后来妈妈和家里闹掰,又给了小姨,记在了小姨名下。但其实小姨长居国外,只有沈隽家在北京,这房子的钥匙,就从没到过小姨手里,直接从沈隽妈妈那里,到了沈隽这儿。住在这里这么久,沈隽对外公倒是又亲近了不少。陈玉犹豫了一下才开口,“大姐头,你是准备一放假就去吗?”“对啊。”“我就是有点担心……”“担心什么?”沈隽开始还有点不理解,但是很快领悟了他的意思。这会儿的自己,可是走哪儿哪儿出事的体质!沈隽不确定地说,“应该不会吧?”然而,这事谁能说得准啊!尽管沈隽很不愿意承认,事实却很严峻。然而,早就和外公说好了去看他,这会儿反悔并不恰当,而且,她确实也想去见一见外公。可如果真的跑到外公家,外公家也出事的话,沈隽又难免有点内疚。不管怎么说,她再如何心硬如铁,也不想真的给外公带去灾难。“大姐头,你也别多想,我觉得吧,要出事也不是你的错,剧情……是没法改变的,”陈玉又转念想着,“你要去你外公家就早就定下的,说不定现在已经出事了,你不去反而要糟——”话没说完他又吞回去了,这不是在诅咒沈隽外公么!沈隽皱了皱眉,倒是没怪他,“早点去睡吧,现在想这个也没用。”回到学校继续乖乖上课,沈隽又多了一桩烦心事。尽管在泰国热烈告白被拒——除了住在沈隽家的佐伊,和沈隽比较亲近的池湾之外,其他人还并不是非常清楚泰国那桩事的本质,尤其是被劝回去的楼锦书和卫姚。在他们的记忆里,那只是热烈的爱情不受情感控制,做出的不理智行为,不管怎么说,做出那样的事时,头脑都是清醒的,所以,没有给自己找更多的什么借口。既然有了第一次告白,哪怕是被拒绝了,原本没有告白的勇气,这会儿倒是有了,反倒生出一股不放弃的坚韧来,说的就是楼锦书,之前还有些不好意思,当然再加上自信心受挫,饭局之后,他忽然就想通了。于是,回到学校,楼锦书开始追求沈隽。大学里这种事并不少见,这个年龄的男孩儿女孩儿,已经不是中学那会儿会被称之为“早恋”的时候了,在很多人看来,大学里不谈一场纯纯的青春之恋简直是浪费最美好的时光。问题就在于,楼锦书他是个大学里的风云人物。别看在天堂岛事件时,他没发挥任何作用,在秦城也只是打个酱油,但事实上在学校里,楼锦书的人气还要超过顾清歌这种富家子弟,除了他家有权之外,就是因为他本人太优秀,和顾清歌他们这种,在大学学得差不多再准备出国的是不一样的。说起来不论是李睿还是刘双博,甚至是顾清歌,成绩都算不错,并不是那种不学无术只想混日子的。但和楼锦书比,就有点差得远了。在学校,永远是那种出去能拿奖,在内有成绩的人气高。楼锦书每年都是一等奖学金,演讲、辩论、主持,样样拿得出手,还会乐器,运动还特别好!这些都算是加分项,家庭背景好,本人长得帅,底分就已经很高了。不管在社会上是怎样的人受欢迎,学校里,楼锦书这样的总归是人气最高的。原本,沈隽还没那么有名,她虽然现在长得漂亮,但性格……不够亲切,又没什么朋友,商学院里的不是家境很好知道沈家那档子事的,就是格外努力读书准备出国继续苦读的,再加上漂亮的女生不算少,李如这种都够得上校花级别了,所以,尽管从不缺人追求,沈隽并不是漂亮到全校都知道的那种风云人物。可是,楼锦书是啊!楼锦书追求沈隽这回追求得相当坦荡光明,要期末了,沈隽偶尔上图书馆,每次都能碰上楼锦书。不仅如此,他给她送花,还送……情书,而且不知道听取了谁的馊主意,学会了半路弹吉他唱歌那一套——幸好沈隽不住宿舍,否则他肯定要去宿舍楼下唱,只会更尴尬。沈隽有些无语,她和楼锦书好歹还算认识的熟人,并不想弄得互相之间太难看,可是自从楼锦书追求她之后,着实给她增添了不少烦恼。比如,会有大堆大堆的人,尤其是女生,跑到商学院来围观她。再加上大把对楼锦书有好感的女生,“嗖嗖”射在她身上的眼神之箭。这些都还可以承受,连杨老师都开始打趣她,食堂打菜的大妈都认识了她开始对她挤眉弄眼之后,沈隽总算见识到了楼锦书的人气度。“沈隽、沈隽!楼锦书在篮球场上打球呢,你不去看吗?”沈隽:“……”她为什么要去!而且楼锦书这种练正统武学的和一群正常大学生打篮球,这不是赤裸裸地欺负人家嘛!不仅没去看,她还在杨老师欣慰的眼神里上完了只有五六个同学还留在教室的课——学校冬季运动会的篮球赛正进行得如火如荼,不少人的心思都在球场上呢。课一直上到傍晚,沈隽收拾收拾书,准备回家了,再过一阵子要期末考试了,再说了,她还要回家看看吉祥小朋友的功课学得怎么样了。并不能像在泰国那样打晕人,沈隽就在想怎样委婉地拒绝他,而且,这事儿不能再拖了,再拖下去……他妈的烦恼越来越多!正走到校门口,那边楼锦书直接穿着打篮球的背心短裤朝这里跑了过来,这大冬天的,他瞧着满身冒着热气。这样子的他和平时沈隽看着的衣装格外整齐的楼锦书又有些微妙的不同,确实很有青春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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